查驗內容
1.組件。
2.閥門。
主要標準
《消防設施通用規范》GB 55036-2022第6章
《細水霧滅火系統技術規范》GB 50898-2013第3.3節
3.3.1 系統的主要組件宜設置在能避免機械碰撞等損傷的位置,當不能避免時,應采取防止機械碰撞等損傷的措施。
系統組件應具有耐腐蝕性能,當系統組件處于重度腐蝕環境中時,應采取防腐蝕的保護措施。
3.3.2 開式系統應按防護區設置分區控制閥。每個分區控制閥上或閥后鄰近位置,宜設置泄放試驗閥。
3.3.3 閉式系統應按樓層或防火分區設置分區控制閥。分區控制閥應為帶開關鎖定或開關指示的閥組。
3.3.4 分區控制閥宜靠近防護區設置,并應設置在防護區外便于操作、檢查和維護的位置。
分區控制閥上宜設置系統動作信號反饋裝置。當分區控制閥上無系統動作信號反饋裝置時,應在分區控制閥后的配水干管上設置系統動作信號反饋裝置。
3.3.5 閉式系統的更高 點處宜設置手動排氣閥,每個分區控制閥后的管網應設置試水閥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試水閥前應設置壓力表;
2 試水閥出口的流量系數應與一只噴頭的流量系數等效;
3 試水閥的接口大小應與管網末端的管道一致,測試水的排放不應對人員和設備等造成危害。
3.3.6 采用全淹沒應用方式的開式系統,其管網宜均衡布置。
3.3.7 系統管網的更低 點處應設置泄水閥。
查驗方法及要求
1.核查系統組件的位置、防機械碰撞損傷、防腐蝕措施;
2.核查防護區控制閥位置、規格、型號、開關鎖定或指示標志、控制防護區的 性標志牌、信號反饋裝置。
3.核查過濾器安裝位置、材質、網孔孔徑滿足消防設計文件。
4.核查系統的泄水閥、閉式系統的排氣閥、閉式系統試水閥、開式系統的泄放試驗閥及其他組件設置應與消防設計文件一致。